新药概念设计即为产品定位,基于市场因素、适用人群、公司技术实力、成本分析等多因素,初步确定新品API、剂型和申报类别。
对于中药国际化产品的概念设计,则尤为重要,一方面国际上对中药(植物药)的理解各不相同,另一方面,我们国家对中药(植物药)的申报经验不足。因此,对于中药国际化产品的概念设计,需要更加重点关注新药注册法规要求。
中药国际化产品注册FDA和EMA差异较大。19世纪之前,美国对植物药的使用还比较普遍。到十九世纪中叶,化学合成药物迅速发展,植物药逐渐衰落。2004年6月,FDA正式发布了《植物药产品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是专门针对植物药的指导文件,表明FDA对植物药产品态度的极大转变。我国有多家中药企业对此进行了探索,已有多个中药品种进入FDA不同临床研究阶段。但FDA至今只批准了两例植物药VeregenTM 和Fulyzaq™。欧洲各国,均有较长的草药使用历史,MEA还专门制定“传统草药药品简化注册”管理程序。因此,根据欧美不同的法规背景,制定中药国际化产品申报策略,是产品概念设计的关键,避免因申报方式选择不合理,而带来的研发成本和时间的浪费。
除此之外,市场调研、产品技术与成本、知识产权,以及企业自身特点等,都是中药国际化产品概念设计的关键因素。
内容来源:《现代中药国际化研究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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